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编制完成2024年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24〕2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各单位的协调联动更加顺畅,准确把握发布范围、严格落实发布要求,加强对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公开内容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民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公开事项,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继续加强招生、财务、人事等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优化公开方式
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构建多元立体平台,以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各二级单位网站为辅,联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学校各类信息。公布书记校长信箱、师生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师生服务热线平台”,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启动“一网通办”融合门户和“我在西航”微门户上线试运行。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
1.通过校园网主页公开学校简介、办学规模、现任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设置、教师数量等办学基本信息。
2.学校信息公开的方式是西安航空学院主页、西安航空学院新闻网、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单位二级网站、“三微一端”平台、校内广播等平台,会议纪要、校报、教职工学习手册、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学校宣传公告栏、电子屏、横幅、宣传展板等载体,各类工作会议等形式。
3.学校党政行政文件、各类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通过校内文件形式印发公布;各类公示公告、定期编制印发的《工作要情参阅》《西航工作交流》《教学质量监控简报》等内部资料刊物均通过OA办公系统按权限层级向全校公布;学校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及监督机构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事项清单分解任务,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2024年,学校能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在招生政策、计划设置、成绩信息、咨询渠道、录取结果查询等方面,完全向考生公开,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能强化监督管理,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签订招生工作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为期49天的招录工作中,做到了“零事故”、“零投诉”。
1.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一是规范招生录取过程。自7月8日起,历时49天,共完成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个本专科专业,7个招生类别,3145名普通本科生,278名定向军士生,437名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实时准确发布录取信息,明确录取结果查询渠道,供考生和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三是加强招生信息安全管理。结合2024年新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录取政策变化,进一步优化学校考试招生信息系统,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准确、规范整理各省录取信息、新生电子档案、录取照片等,将整理好的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四是严格录取通知书管理。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制作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严格按照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打印彩色录取照片及考生号,提高甄别效果;完善与邮政企业的交接手续,严格寄递程序,规范操作流程,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2.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咨询途径主要有来访、电话咨询、学校及阳光高考官方网站咨询、官方微信咨询等途径。于6月至8月中旬集中参加省内线下现场填报志愿咨询会60余场,网络直播活动7场。线下咨询会及网络平台回复考生及其家长咨询50000余次,接听电话咨询2万余通,接待到校来访3000余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纪监监察机关、招生办公室电话,设立信访举报电话等申诉途径。
3.重大事件违规处理。2024年各项招生均规范开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要求。考生多对考试招生类型,报考条件,报考指南,录取结果发布时间,通知书邮寄时间等进行咨询。未从学校纪检部门、上级单位等收到有关考生申诉、新生复查过程结果的举报。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断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实施“阳光财务”,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财务处网站公开。
按照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西安航空学院2018-2022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和《学生学费项目公示》。根据上级部门对于预决算信息的公开要求,在学校网站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23年度单位决算、2024年度单位预算,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推进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监督制度化,提高了预算、决算的信息透明度。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定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并予以公示。按照学校《设备物资采购与管理办法》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学校自行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予以公示。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师资政策、制度和人事师资工作的信息公开,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监督。通过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和人事处网站等平台,公开人员招聘、岗位聘任、考核、职称评审、各类评先推优、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等工作信息。同时系统化管理教职工人员信息,为各部门及教职工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重要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开展,政策制度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按规定公示,及时受理、耐心解读有关政策,回复师生和公众关切的问题。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公开了在校生人数,学科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目录,拟申报增设本科专业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及公示信息,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和违约处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内容,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教学质量方面的各类信息和数据。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规定,通过学工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手册、学校文件和校院两级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学生手册》内容,详细公开学生教育教学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指南。学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生工作部门进行交流,确保制度公开没有遗漏。2023-2024学年,先后发布学生管理、奖励、就业,服务等公开信息20余次,涉及学风建设、学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等学生工作;发布学生奖助信息10余次,涉及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学校奖学金评审、优秀学生评比、特殊困难补助及资助育人活动等工作。学生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委员会设在校团委,本学年度未收到学生有关申诉。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风建设工作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局,信息公开依靠教务处网站、科技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布落实。公开了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加强学风建设等文件的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本年度,学校有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等2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校内严格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学位授权审核。截至目前,学校共有38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九)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2项。学校现有在建基本建设项目为图文信息中心、民航实验实训基地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西安航空学院内。图文信息中心项目于2019年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4503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民航实验实训基地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于2023年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17298平方米,包含2栋民航实验实训楼和1栋飞机机库及机坪。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学校外事信息公开依靠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网站、西航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经教育部批准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双学士学位。2023年上半年向教育部申请延长项目本科招生许可年限至2028年。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是学校党政办公室,监督部门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在线公开申请”专栏,明确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办法。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意见箱未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校也未收到其他途径递交的申请。
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教学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主页设置的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师生服务热线平台,“西安航空学院纪检监察网”网站内的信访举报、纪检信箱以及“师生24小时服务热线”,为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健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制度,通过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座谈会、线上及纸质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所欠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服务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解读,提升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意识,提升工作素质和能力;三是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校内外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信息公开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附表: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