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编制完成2023年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信息发布,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以“全校一盘棋”的站位和思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保障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学校以教育部“清单”十大类50条内容为基础,对标《办法》和《清单》规定的各项指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形式和范围,做到逐项分解、“照单”公开。坚持把师生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梳理工作清单,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获得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多元化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为主,各二级单位网站为辅,联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学校各类信息。公布书记校长信箱,开通师生24小时服务热线,上线“师生服务热线平台”,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建设正版软件管理与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公共服务教学实践平台”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加快网上办事大厅新版上线运行。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基本信息公开
1.通过校园网主页公开学校简介、办学规模、现任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设置、教师数量等办学基本信息。
2.学校信息公开的方式是西安航空学院主页、西安航空学院新闻网、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单位二级网站、“三微一端”平台、校内广播等平台,会议纪要、校报、教职工学习手册、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学校宣传公告栏、电子屏、横幅、宣传展板等载体,各类工作会议等形式。
3.学校党政行政文件、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通过校内文件形式印发公布;各类公示公告、定期编制印发的《决策参考》《工作要情参阅》《西航工作交流》《教学质量监控简报》《应用型高教研究》等内部资料刊物均通过0A办公系统按权限层级向全校公布;学校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及监督机构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事项清单分解任务,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2022/2023年度,教务处能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信息化建设。在招生政策、计划设置、成绩信息、咨询渠道、录取结果查询等方面,完全向考生公开,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能强化监督管理,全体同志签订招生工作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为期39天的招录工作中,做到了“零事故”、“零投诉”。
1.规范开展考试招生。2023年学校开展的考试招生工作包括两类:职教单招职业技能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我校汽车服务工程及物流管理2个本科专业面向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收职业技能考试合格考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一是规范招生录取过程。自7月8日起,历时39天,共完成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1个本专科专业,7个招生类别,3185名普通本科生,290名定向军士生,574名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完善招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高考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录取信息,明确录取结果查询渠道,供考生和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三是强化录取信息管理。结合2023年新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录取政策变化,进一步优化学校考试招生信息系统,确保录取信息数据安全;准确、规范整理各省录取信息、新生录取照片,将整理好的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3.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咨询途径主要有来访、电话咨询、学校及阳光高考官方网站咨询、官方微信咨询等途径。于7月至8月中旬集中参加省内线下现场填报志愿咨询会10余场,网络直播活动14场。录取期间,网络平台回复考生及其家长咨询40000余条,接听电话咨询万余通,接待到校来访2000余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负责对疑问进行解释,设立信访、举报电话等申诉途径,公开纪监办、招生办公室电话,受理考生及其家长的投诉,接受来电来访。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质询,负责对质疑进行解释。
4.重大事件违规处理。2023年各项考试招生均规范开展,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十公开”工作要求。考生多对考试招生类型,报考条件,报考指南,录取结果发布时间,通知书邮寄时间等进行咨询。未从学校纪检部门、上级单位等收到有关考生申诉、新生复查过程结果的举报。
5.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经复查,未发现2023级新生存在入学资格造假或冒名顶替入学现象。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实施“阳光财务”,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财务处网站公开。
按照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2022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和《学生学费项目公示》。根据上级部门对于预决算信息的公开要求,在学校网站主页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部门预算,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推进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监督制度化,提高了预算、决算的信息透明度。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定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并予以公示。按照学校《设备物资采购与管理办法》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学校自行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予以公示。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师资政策、制度和人事师资工作的信息公开,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监督。通过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和人事处网站等平台,公开人员招聘、岗位聘任、考核、职称评审、各类评先推优、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等工作信息。同时系统化管理教职工人员信息,为各部门及教职工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严格实行规章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重要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开展,政策制度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按规定公示,及时受理、耐心解读有关政策,回复师生和公众关切的问题。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公开了在校生人数,学科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目录,拟申报增设本科专业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材料及公示信息,毕业生就业相关规定和违约处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内容,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教学质量方面的各类信息和数据。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规定,通过学工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手册、学校文件和校院两级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学生手册》内容,详细公开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重要指南。学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交流,确保制度公开没有遗漏。2022-2023学年,先后发布学生管理、奖励、服务公开信息10余次,涉及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评比、“两创一做”文明评比等工作;发布学生资助信息10余次,涉及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资助育人活动等工作。学生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委员会设在校团委,本学年度未收到学生有关申诉。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风建设工作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局,信息公开依靠教务处网站、科技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布落实。公开了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加强学风建设等文件的信息。本年度未收到有关学术不端事件的举报。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本年度,学校有人工智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2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校内严格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学位授权审核。截至目前,学校共有36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九)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现有在建基本建设项目为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西安航空学院内,于2019年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45038㎡,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本年度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2项。
(十)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学校外事信息公开依靠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网站、西航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经教育部批准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双学士学位。2023年上半年向教育部申请延长项目本科招生许可年限至2028年。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是学校党政办公室,监督部门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在线公开申请”专栏,明确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办法。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意见箱未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校也未收到其他途径递交的申请。
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教学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主页设置的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师生服务热线平台,“西安航空学院纪检监察网”网站内的信访举报、纪检信箱以及“师生24小时服务热线”,为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健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制度,通过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座谈会、线上及纸质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但仍存在不足,如需要根据新形势,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和体制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还需继续完善等。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学校将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构建信息公开工作“大格局”,使学校各项信息更好的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强统筹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对照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定期对学校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