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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6-12-30 14: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65号)要求,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16年信息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年度,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现状和追赶超越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坚持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以部门联动为基础,持续完善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公开,努力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职责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推进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指导下,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和监察处。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进一步落实《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行部门联动,逐条分解落实《西安航空学院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  

(二)加强宣教管理,深入拓展新媒体渠道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在原有校规和章程的基础上,结合新媒体平台管理现状,制定出台《西安航空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校内张贴悬挂横幅标语及宣传品管理的通知》、《中共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安航空学院校园宣传活动和宣传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强化基础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5—2016年度,学校适时总结以往信息公开工作,深刻进行“回头看”,不断强化基础管理,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形成“党政办公室—网络中心—技术公司”联动体系,快速精准处理“OA办公系统”启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办公效率。全面启动“人事管理系统”,学校办公事务基本实现信息化。重点建设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公布学校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保密工作,制定出台西安航空学院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签订《稳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岗位职责,制定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期校领导值班制度。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预先介入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上的钳制、审核、咨询等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  

1.学校的基本信息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对外公开,学校定期对学校简介、办学规模、现任校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设置、各学校教师数量等办学基本信息进行更新,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2015—2016年度,学校主页共发布新闻、公告、视频等信息3489则;学校新闻网共发布信息2358则;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党务、行政、财政人事等重点信息18则;工会网站发布报道、公告、下载信息等66则,陕西省教育工会网站发布我校新闻报道11篇,2015年获陕西省教育工会宣传报道三等奖。新媒体建设方面,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消息200余篇,关注人数达16096人;学校新浪微博(西安航空学院)共发布微博1154条,关注人数3885人。  

2.学校制定出台党委文件49份,行政文件155份,召开党委会15次、校长办公会17次,录音记录并形成纪要。按月定期编制印发《教学督导简报》、《校情通报》等内部资料刊物,汇总编制《2015年西安航空学院制度汇编》。学校党委行政文件、公示公告、表彰通知、内刊材料均通过OA办公系统按权限层级向全校公布。学校信息公开类别、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清单、受理及监督机构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明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肯定与认可。  

3.学校信息公开的方式是西安航空学院主页、西安航空学院新闻网、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部网站、微博、微信等;校内广播、新闻视频等;会议纪要、校报、教职工学习手册、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学校宣传公告栏;教代会、学校年度工作会、暑期中层干部工作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形式。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通过校内文件形式印发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招生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打造“阳光招生考试”升级版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平台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各批次录取结果等信息,严格执行录取通知书校长签发制,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十公开”工作要求。学校纪委对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招生就业处自觉接受社会质询,负责对质疑进行解释。  

1.录取程序:严格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2016年招生章程、录取工作流程及要求等规章。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官方渠道,公布2016年招生工作的招生类别、录取原则、录取程序等内容。对进档考生逐一进行身体条件的审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以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学校纪监办全程跟踪,录取结果领导逐级审核确认,纪委副书记签字公证,考生可凭个人唯一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阳光高考在线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微信平台后台回复、QQ运营号在线咨询、“小言机器人”网上自动回复、电话咨询,校内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开展。于6月至7月中旬集中参加省内外大型现场填报志愿咨询会20场。录取期间,网络平台回复考生及其家长咨询40000余条,接听电话咨询万余通,接待到校来访8000余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负责对质疑进行解释,设立信访、举报电话等申诉途径,公开纪监办、招生就业处领导办公室电话,受理考生及其家长的投诉,接受来电来访。  

3.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工作严格遵照招生章程,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录取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学校至今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2016年招生录取重大违规事件的申诉,省招生管理委员会亦没有反馈我校有违规事件的投诉。  

4.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经对2016级新生的身体状况、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全体新生身体条件基本符合其所学专业要求,且无冒名顶替入学现象。  

5.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学校仅认可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外公开的加分政策,2016级所有新生均无考试额外加分的情况。  

6.公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录取结果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设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考试特刊》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省招办备案的《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以国考的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设立标准考场、试卷密封保密、全封闭阅卷,保卫及纪监办公室全程参与。为保障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性,学校使用第三方机构开发的网上专业志愿实时填报系统,考生选择专业时,可实时看到自己的专业报考变化情况。录取结果经省招办审核,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学校纪监办公室设立社会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质询。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2015—2016年度,学校财务处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财﹝2016﹞14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19号精神,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站和财务处网站公开2015年度西安航空学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16年部门预算,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决算的改革,推动了部门预算、决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了预算、决算的信息质量。  

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对各种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与执行,并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公示栏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跟踪有关信息。制定出台《西安航空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依照校友会网站公开校友捐赠实施细则,严格管理和使用校友捐赠财产。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人事师资信息按照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学校以人事处网站和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为主要框架,构建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为教职工提供办事指南和资料下载,提高了各项工作的便捷度和透明度。  

1.人员招聘:学校人员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开展,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新进博士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和待遇》、《面向省内外招聘各类人才》等各类人员招聘信息和政策待遇予以公告,及时发布招聘结果。编制印发了《教师入职培训手册(2016版)》,并配合网络平台公布各类信息,为新进教职工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和办事流程提供良好载体  

2.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期间,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各类参评人员的资格信息、评审结果等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予以公示。  

3.师德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2016年的师德先进评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流程公开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公示最终推荐人选并按照公示结果上报上级部门。  

4.学术报告和讲座制定实施《西安航空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遵循资源共享原则及时公布名师专家、教授学者的学术报告和讲座信息,采取开放式开展讲座和报告  

5.建立人事管理系统:全面启用人事管理系统,系统化管理教职工人员信息,为各部门及教职工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对考勤、工资、人员管理等实现系统化审批,保证工作流程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  

6.公开二、三级教授及“三秦学者”等各类岗位的申报和考核工作,将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资格条件和拟推荐类别等予以公开,做到工作流程清晰、评审结果公正。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学校制定出台了《西安航空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西安航空学院听课制度》、《西安航空学院教研活动指导意见》、《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调控费分配暂行办法》,重新修订了《西安航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暂行管理规定》等,并在教学过程中切实落实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督导工作条例、和教学活动计划等,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和奖励的激励机制。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信息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和学校正式文件等方式予以公开,2015—2016学年学校先后制定出台了《西安航空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向学生发放《学生手册》的形式,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大学生应征入伍预征、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学生亦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与互动交流。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局,信息公开依靠教务处网站、科技处网站及正式文件予以公布落实。学校进一步强化本科毕业设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本科毕业设计各项程序要求,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学生,遵照学籍管理中有关毕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理,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修订《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依照新办法执行学生教学奖励情况。制定出台《西安航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试行)》、《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建设的管理。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学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3大学科门类。20152016年度,学校制定印发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及授予流程。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并在飞行器学校9个二级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应通知在OA系统和学校官网予以公示顺利通过申请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单位和收员授权专业情况专家评审,经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发文《关于西安航空学院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陕学位〔2016〕4号),正式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批准我校“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交通运输”4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本科生毕业期间,按照学位服规范,招标采购相关制式的校长服、导师服和学士服。2015—2016学年,经二级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杨婷婷等1495名学生学士学位。顺利举办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学校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经教育部批准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双学士学位,外事信息公开依靠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网站。为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与合作,2015—2016年度学校成立了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制定实施了《西安航空学院外籍教师聘请与管理暂行办法》、《西安航空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是学校党政办公室,监督部门是学校监察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在线公开申请”专栏,明确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办法。2015—201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意见箱没有收到公众相关申请,学校也没有收到其他途径递交的申请。  

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教学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受举报情况  

学校主页设置的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学校信箱,西安航空学院纪检监察审计网”网站内的信访举报、纪检信箱,为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健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制度,通过教代会、座谈会、线上及纸质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实施,主要得益于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科学规划部署;二是职责明确,严格贯彻落实;三是全体参与,多样形式展开。2015—201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在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单位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力度还不够大,办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  

今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调整优化信息建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动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考核体系。  

二是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及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宣教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落实,广泛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活跃浓郁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西安航空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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